附件2-2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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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职教育“创新强校工程”考核数据表-3.教师队伍(B类规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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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观测点 |
计分方法 |
自评得分 |
相关数据(除特别说明外,数据统计时间为: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 |
材料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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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教师队伍 |
3.1教师数量与结构 |
3.1.1生师比。(1分) |
生师比达到教发〔2004〕2号规定要求,得1分。其中:综合、师范、工、农、林、语言、财经、政法院校达18:1;医学院校达16:1;体育、艺术院校达11:1。生师比每高1扣0.2分,最低得0分。 |
1 |
学校类别 |
2017年专任教师总数 |
2017年聘请的校外教师总数 |
2017年折合在校生数 |
生师比 |
备注 |
本部分数据应跟学校报给规划处的2017年高等学校基层报表数据相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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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院校 |
189 |
136 |
4355 |
16.95:1 |
1.学校类别分为综合院校、师范院校、民族院校、理工院校、农业院校、林业院校、医药院校、语文院校、财经院校、政法院校、体育院校、艺术院校,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规定为准。2.生师比=折合在校生数/(专任教师总数+聘请校外教师数×0.5),且聘请校外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;如超过四分之一,仅计入四分之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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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2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。(2分) |
2016年达55%,2017年达60%,2018年达65%,2019年达70%,2020年达75%。达到年度要求得1分,每高于年度要求1%,增加0.1分,最高得2分;每低于年度要求1%的扣0.1分,最低得0分。 |
2 |
2017年专任教师总数 |
2017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数 |
2017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|
佐证材料目录 |
本部分数据应跟学校报给规划处的2017年高等学校基层报表数据相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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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 |
187 |
67.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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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3具有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。(3分) |
2016年达60%,2017年达62%,2018年达65%,2019年达68%,2020年达70%。达到年度要求得2分,每高于年度要求1%,增加0.1分,最高得3分;每低于年度要求1%,扣0.1分,最低得0分。 |
2 |
2017年专任教师总数 |
2017年具有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数 |
2017年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所占比例 |
佐证材料目录 |
1.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文件;2.按专业汇总的明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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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 |
114 |
60.32% |
3.1.3-1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管理办法(试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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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4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。(1分) |
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≥23.18%,可以得1分。低于23.18%,每低2%减0.1分,最低0分。 |
0.4 |
2016-2017学年四类教师专业课课时总和 |
2016-2017学年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总数 |
佐证材料目录 |
备注 |
提供按专业汇总的明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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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356.5 |
6624.5 |
本部分数据应跟2016-2017学年数据平台数据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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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教师专业发展 |
3.2.2年度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专任教师所占比例(2分)。 |
年度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专任教师比例≥10%,可以得1分。低于10%,每低1%减0.1分,最低0分;高于10%,每高1%加0.1分,最高得2分。 |
2 |
2017年专任教师总数 |
2017年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专任教师总数(扣掉重复) |
2017年参加国家级培训专任教师数 |
2017年参加省级培训专任教师数 |
佐证材料目录 |
备注 |
提供按专业汇总的明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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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 |
1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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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 |
3.2.2-1关于组织教师党员党性教育的通知、焦裕禄干部学院关于合作举办培训班的协议书 |
1.仅统计专任教师相关数据;2.一位专任教师如在2017年既参加了国家级培训又参加了省级培训,仅统计国家级培训,不能重复统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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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3年度到企业实践锻炼专任教师所占比例。(2分) |
年度有10%的专任教师到企业实践,得1分。低于10%,每低1%减0.1分,最低0分;高于10%,每高1%加0.1分,最高得2分。其中,年度连续到企业实践3个月以上的,每5人另加0.1分。总分不超过2分。 |
1.1 |
2017年专任教师总数 |
2017年到企业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数(扣掉重复) |
佐证材料目录 |
备注 |
提供按专业汇总的明细表和相关的佐证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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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 |
15 |
1.仅统计专任教师相关数据;2.一位专任教师如多次到企业实践锻炼,仅统计一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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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4年度入选国家和省组织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、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等情况。(1分) |
开展校内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,年度入选省组织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、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或者到境外进修3个月以上(含3个月)的,每1人得0.1分,最高得1分。同一教师,不重复统计。 |
0.6 |
新增总数(扣掉重复) |
新增入选省组织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总数 |
新增入选省组织的中青年教师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教师总数 |
新增到境外进修3个月以上(含3个月)教师数 |
佐证材料目录 |
备注 |
1.相关公文;2.提供按专业汇总的明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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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1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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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4-1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协议书 |
同一教师,不重复统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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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高层次人才(3分) |
3.3.1年度引进或入选高层次技能人才人数。(3分) |
年度引进或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(技能)人才项目人数:国家教学名师、国家特支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(2分/人);国家青年千人、国家青年万人及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等(1分/人)。最高得3分。同一教师,不重复统计。 |
3 |
新增总数(扣掉重复) |
新增国家教学名师、国家特支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教师数 |
新增国家青年千人、国家青年万人教师数 |
新增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教师数 |
佐证材料目录 |
备注 |
提供按专业汇总的明细表和公布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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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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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同一教师,不重复统计。 |